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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7年11月08日作者:湖北省律师协会
2007-11-8
湖 北 省 律 师 协 会
鄂律字[2007]16号
关于组织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
各市、州律师协会,各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,省直各律师事务所: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认真落实全国律协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(试行)》和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(试行)》的要求,加强培养高素质的律师人才,促进律师队伍建设,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,2007年11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上旬,分两期组织开展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。现就集中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
培训对象为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领取实习证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(以下简称实习人员)。
第一期培训班11月18日报到,11月19日—12月10日上课。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为省直各律师事务所、宜昌、黄石、黄冈、鄂州、咸宁、荆门、荆州、随州、潜江、天门、仙桃、恩施、神农架林区等十四个地区的实习人员。
第二期培训班12月16日报到,2007年12月17日—2008年1月7日上课。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为武汉、襄樊、十堰、孝感等四个市的实习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
这次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: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;二是律师执业基本素养、基本规范和基本技能;三是开展专题学习讨论。重点围绕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、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作用”、“律师文化建设”、“律师执业与公平正义”、“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”等专题开展学习讨论,并组织实习人员在培训班上交流学习体会。
(一)第一期培训班课程内容安排。
11月19日上午:开学典礼;主持人为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。
11月19日下午: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专题;授课人为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、副厅长曹诗权。
11月20日上午: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的领导、服务大局专题;授课人为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、省司法厅律公处处长李颂银。
11月20日下午: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、公平正义专题;授课人为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冯佳启。
11月21日上午—22日下午:律师执业基本素养;授课人为省律协会长张粒、省律协监事长曹亦农、省律协副会长张用江。
11月23日上午: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;授课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柳平。
11月23日下午:自学十七大报告。
11月24日上午: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;授课人为省律协副会长岳琴舫。
11月24日下午:分组讨论,讨论专题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、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和作用”;主持人为各组组长。
11月25日上午—26日下午: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柳平、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严道清、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谢序贵、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少鹏。
11月27日上午:行政诉讼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胡迎法。
11月27日下午—29日上午: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朱劲、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候三才、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梅顺健、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龚顺荣。
11月29日下午:仲裁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昌国。
11月30日上午:法律咨询、顾问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医疗、交通事故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兆君。
11月30日下午:分组讨论,讨论专题“律师文化建设”、“律师执业与公平正义”;主持人为各组组长。
12月1日上午—2日上午:合同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柳平、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闵锋。
12月2日下午:“青年律师的成长与发展”座谈会;主持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潘玲。
12月3日上午—4日上午:公司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李明祥、省律协金融、证券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吴和平、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崔宝顺。
12月4日下午—5日下午:房地产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犁、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秦明杰。
12月6日全天:集中交流发言;主持人为省律协副会长潘玲。
12月7日全天:知识产权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张文来、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龚顺荣。
12月8日全天:劳动法业务基本技能;授课人为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吴畏、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。
12月9日上午:自学复习
12月9日下午:闭卷考试
12月10日上午:培训总结、结业典礼;主持人为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。
(二)第二期培训班课程内容安排。
第二期培训班的课程内容及授课人员安排与第一期相同,具体课程安排按照第二期上课时间(2007年12月17日—2008年1月7日)顺延。
三、组织落实和纪律要求
(一)认真组织好实习人员的参训工作。开展实习人员集中培训,是组织实习人员系统学习律师执业基本规范、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的重要途径,是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,对于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律师执业理念、增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。各市(州)律师协会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司法局、省直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积极认真地组织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。
(二)属于培训对象的实习人员,都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。凡不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的,一律为未完成申请律师执业条件中的实习任务,不得申领律师执业证。
(三)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。培训班上组织安排了分组讨论、专题座谈会以及集中交流发言,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开动脑筋,主动思考问题,积极踊跃地参与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。
(四)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,必须服从领导、服从教学管理,严格遵守培训纪律,认真完成学习培训的各项任务,以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。凡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,省律协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四、培训费用和其他事项
(一)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每人需缴纳教材费200元、培训费200元,食宿费用自理。
(二)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报到时请交送2寸登记照一张。
(三)培训地点:武汉大学医学院迎宾楼(武昌区东湖路115号双湖园招待所)。招待所联系人:付英敏,电话:13971020150,027-68758801。乘车路线:汉口、汉阳乘701、587、108、552、411路公汽;关山、广埠屯、街道口、青山方向乘709路;中华路、武昌火车站乘578、14路公汽至中南医院站下车,往前走50米即到。
省律协联系人:李长安,电话:027—87237229,13098833617。
附件: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名单
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
主题词: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 培训 通知
抄送:中华全国律师协会。
厅领导,厅办公室,厅律师公证管理处。
湖北省律师协会 2007年11月2日印发
附件:
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名单
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名单
一、省直所(70人):
珞 珈 所:吴天寿 李棠洁 林 念 尹建国
东方舟所:杜 俊
今 天 所:吴怡房 黄和清 郭佳丽 余 莹 廖 华
周 平 肖建斌 吴 克 刘丰华 王 涛
韩 显 邱忠南 陈彩红 黎 文
百思德所:李 栋 王玉梅
维 力 所:张 帆 叶 平 陶永元 牟 笛 郭吟颂
李 霖
松之盛所:宋 芳 张 君 陈东江 艾 骏 谢 正
周 旭 许水玲
黄 鹤 所:解年珍 周建平
多 能 所:晏周生 周小满
立 丰 所:胡嘉金 熊 瑛 潘德勇
谦 顺 所:吴江寒 毛 庆
金 卫 所:杨金德 庄 波 殷 俊
首 义 所:肖珍荣 陶 颖 李术礼 程 鹏 包 盆
高雪峰 吴晓洁 邹春芳 沈 伟
协 汉 所:张 鹏 熊 波 殷 璇 李君霞 陈 兰
周静平 黄雪晴
中和信所:丁翔宇 刘筱彤 徐 茵 陈家全 张海菲
安 格 所:王世喜
维思德所:郭红欣 杨 刚
珞 珈 所:吴天寿 李棠洁 林 念 尹建国
东方舟所:杜 俊
今 天 所:吴怡房 黄和清 郭佳丽 余 莹 廖 华
周 平 肖建斌 吴 克 刘丰华 王 涛
韩 显 邱忠南 陈彩红 黎 文
百思德所:李 栋 王玉梅
维 力 所:张 帆 叶 平 陶永元 牟 笛 郭吟颂
李 霖
松之盛所:宋 芳 张 君 陈东江 艾 骏 谢 正
周 旭 许水玲
黄 鹤 所:解年珍 周建平
多 能 所:晏周生 周小满
立 丰 所:胡嘉金 熊 瑛 潘德勇
谦 顺 所:吴江寒 毛 庆
金 卫 所:杨金德 庄 波 殷 俊
首 义 所:肖珍荣 陶 颖 李术礼 程 鹏 包 盆
高雪峰 吴晓洁 邹春芳 沈 伟
协 汉 所:张 鹏 熊 波 殷 璇 李君霞 陈 兰
周静平 黄雪晴
中和信所:丁翔宇 刘筱彤 徐 茵 陈家全 张海菲
安 格 所:王世喜
维思德所:郭红欣 杨 刚
二、宜昌市:(56人)
孙 静 夏春华 王海琴 周海明 李 萌 黄 伟
王 俊 李 磊 袁绪令 丁艳军 刘 虎 熊科伟
姚 栋 陈志钢 王金治 方正茂 钟玉平 王海军
陈应波 付 鹏 刘 亮 陈国勇 曹军民 胡婷婷
宋盛龙 陈 林 王明华 邓 欢 姚志云 覃卫东
向 萍 曾梦林 孙丽君 王 燕 王必千 姚 俊
向成林 梅丽莉 李 璐 苏 彤 张建新 余冬平
黎士武 田旭辉 万 庆 姚 俊 杨爱玲 唐 勇
焦华蓉 游路阳 吴晓莉 吴向前 吴炳华 覃勤林
冯万强 吴炳华
三、黄石市(14人):
汪玉华 梁 超 陈 平 刘明霞 胡月红 钟燕芳
李国龙 陈晓兵 成清明 董明良 罗爱娇 刘 艳
张 照 刘太平
四、黄冈市(24人):
郝 周 余 宏 叶世格 余春涯 舒 勤 段 卿
郑向阳 尹 念 邓 岳 李汉文 洪进兴 付文斌
韩碧丽 汤 超 鄢仲平 苏益国 刘小成 江 丽
江冠琼 陈训华 刘 畅 张方林 占才礼 蔡卫明
五、鄂州市(10人):
袁冬明 许 瑞 朱志敏 朱 政 汪 春 郭 辉
陈庆华 朱金发 徐 静 郑伦幸
六、咸宁市(7人):
廖 平 夏 艳 王一宇 熊海燕 吴新征 刘文华
黎国民
七、荆门市(8人):
刘成富 谢宇宇 郑立发 王 斌 王小路 王 新
孙 健 张玉平
八、荆州市(21人):
蔡亚红 秦 钢 呙桂林 李 丹 朱天鹏 陈 恳
殷向阳 肖 锋 徐 莹 顾 贇 唐文波 丁 贇
余培超 龚迎祥 潘传雄 胡 毅 苏永胜 刘 伟
董祖浩 吴春红 王荣华
九、随州市(12人):
王 艳 罗新雁 殷正声 邱志坚 赵能华 付俊杰
许光彩 苏 伟 高东菊 方 军 潘宏成 李 强
十、潜江市(3人):
陈 琛 朱建波 杨新堂
十一、天门市(1人):
董军涛
十二、仙桃市(4人):
綦保国 胡水彦 余艳霞 周运义
十三、恩施州(38人):
肖爱华 宋 冀 范宏顺 蔡建华 熊海炜 胡 彬
闵 军 刘 箭 王永清 廖 薇 黄志敏 朱明斌
刘长方 谭绍杨 李 璐 袁绪达 朱 敏 沈永胜
向涛标 郜芙蓉 訾沿海 吴林霖 李云敏 张 洁
謇守林 杨世云 邓 军 肖 峥 高文书 杨发明
王虞茗 聂爱国 黄朝安 田正华 罗开成 周能斌
黄继坤 吕 军
十四、神农架林区(3人):
黄兴剑 彭宏远 王泽九
十五、武汉市(171人):
郑丽丽 周 波 顾盛中 刘明军 熊 庆 张晓龙
唐细春 匡仁国 尹 生 陈 琳 冯志国 袁振凤
周家奇 乔玉龙 刘小军 万 波 吴 娟 车 奇
周克非 陈泽胜 朱 刚 毛国敏 张 伟 李 斯
张艳环 毛 凯 文 杰 李 成 邓朝金 张 双
魏 明 陈 明 胡 穆 汪丹丹 郑 伟 刘 瑾
韩丽萍 张 红 彭海涛 袁 微 李 静 张 琴
潘艳祥 傅 洁 叶立兵 郭建伟 熊 易 黄佳晶
刘 伟 于会黎 姜秀存 周文博 周其明 沈 莉
饶 静 熊 恒 孙 涛 黄 晶 龙凤君 戴志良
陈 文 宋程洲 邱云飞 王华斌 邹 勇 王 菁
吴 茜 梁旭光 李 平 陈 咸 曾 俊 钟 民
向 霓 陈 诚 唐 凡 尹淙泉 童志敏 毕峰萍
汤登九 邱 丹 彭瑞萍 马 丹 陈 卿 马 莎
鄢志波 杨 丽 李少雄 邬 崎 杨 曦 俞 海
魏景明 周 俊 李锦桂 杨柳林 彭 刚 施 琼
夏 冰 郭传军 郭艺涛 叶 敏 秦盛军 程晓霞
储著斌 李文专 程莉群 石觅淦 黄婵媛 李志勇
赵红兵 张雄辉 兰 倩 刘克韬 周 平 曾能文
朱米娜 甘俊辉 夏凤春 李清虎 董卫华 张新山
姚 敏 周 波 王晋汉 王成祥 林红珍 罗海仁
况技兵 戈 苑 张卫明 李幼娟 李 扬 储 涛
许莉娟 余 俊 陈 涛 周 军 杜 江 邹 江
张 硕 梁云宝 曹红玲 周发军 冉克平 李建平
沈海苹 陆 海 高俊华 魏守波 葛守飞 周小伟
陆 剑 马 俊 胡海军 陈文涛 袁斗斗 姜巧群
龚小毛 余 钢 陈天蕲 潭 杰 朱良军 李学晖
张文生 于文秋 黎大有 黄清华 毛应涛 雷德发
李冠煜 沈世闯 苏 青
十六、襄樊市(46人):
张润昊 罗宜平 单 冬 任 侨 吴安心 王世勇
刘明然 鲁金国 贺新发 刘华伟 唐齐斌 袁文林
胡全胜 任永成 荣 萍 吴 涛 庄振华 邓持锋
韦雪雁 樊美锋 赵国胜 俞卫军 张道军 刘 波
李 峰 段永发 谭 慧 檀 饶 何 勇 唐 建
向运兰 潘海波 罗 道 陈少环 刘林森 毕忠亮
杨红娟 王远林 刘耕耘 李 波 黄 华 黄 鹂
杜耀家 李 瑜 王静超 赵吉波
十七、十堰市(32人):
杜新峰 王 芳 范春华 李文杰 陈宇鑫 王建华
彭 涛 郝 耘 华 松 张夏清 周光涛 郭 伟
邓 敏 周杨辉 孟君迪 谢扶真 保应群 杜新峰
赵新安 莫本巧 刘冬竹 阮云霞 孟爱民 李 霞
王忠勇 唐玉明 郭书兵 田 莉 林华涛 岳明全
唐智勇 姜 涛
十八、孝感市(21人):
徐曼芳 李继志 江文力 鲁 萍 付新发 胡 滨
高树忠 徐 燕 杨 雷 谭利露 彭想平 董 立
刘驰原 叶爱民 连 威 潘保华 周应军 张良英
周伦强 袁海荣 任书哲
备注: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,名单中未列入的,也必须参加实习人员集中培训。